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两次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如何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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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virid老师的意见,在现行法律法规均未规定有报名程序。因招标公告内一般告知发售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在购买文件后即是报名,所以也就无需有报名程序。依据你提供的情况,即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也就不可能有超过三家提交投标文件,就意味着招标失败。依据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的原则,第一次发布公告后,没有投标人购买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应分析其原因并修改招标公告后,再行发布招标公告。如果仍无投标人购买文件或少于三家时,应按上述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既可以依据招标项目性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或者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方式选择供货方、制造商或承包人。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8. 21.
2015-08-21 16: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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