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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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的确经常会遇到。
虽然国家有关价格管理部门最近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放开价格指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机制。但计价格【2002】1980文件暂时还有效,对招标代理业务开展和收益,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在本案例情况之下,如何解决网友的疑惑,个人提出如下几条建议,大家综合参考一下,参考因素可以是其中的一条也可以是若干条,不一而定:
1.可以依据价格构成比例的方法,确定收费项目的类别;
2.如果招标范围中相关设备的安装及集成,是作为设备供货的伴随服务,可按照“货物类”进行取费;
3、如果招标时,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是施工企业,且采用工程量清单(国有投资或政府投资项目)或定额计价方式进行招标,可按照“工程类”进行取费。
个人意见,供参考。也请其他老师和网友补充或指正,大家共同提高和学习。
安徽 徐鹰
2015.9.3
2015-09-03 0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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