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代理商投标问题
作者:skyline
题目:代理商投标问题
MAIL:yh-h@163.com
IP地址:182.134.194.*


请问各位老师,代理商参加投标对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什么规定么?如参加一冷水机组投标是否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就需要包含此类设备销售呢?

  发贴时间2015-08-27 22:14:07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18.23.42.*




  如果为代理商参加冷水机组的投标,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此类设备销售。
依据如下:
1、《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企业法人经营活动的范围。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a.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b.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c.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3、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
a.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b、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c、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经营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
d、企业从事未经登记的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超范围经营依法予以查处。
   以上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5.8.31






  发贴时间2015-08-31 07:39:45 
 ** 贴子回复

作者:nasdaq1
题目:代理商投标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问题
MAIL:hziee_ld@126.com
IP地址:113.135.149.*




感谢徐老师的回答 让我很受启发!





  发贴时间2015-09-12 13:25:03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