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
guest
:
搜索
登陆
注销
*
贴子主题
: 第一次流标第二次报名不足三家是否可以转谈判,还是必须进行第三次招标
作者:zouzm0222
题目:第一次流标第二次报名不足三家是否可以转谈判,还是必须进行第三次招标
MAIL:179472466@qq.com
IP地址:220.166.222.*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七部委第27号令 第三十四条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请问:根据以上两条法律法规,如果第一次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少于三家导致竞争不足流标,第二次招标报名又不足三家,这时应该进行第三次招标还是可以备案后转为谈判等其他采购方式?
2015-09-16 20:20:10
**
贴子回复
:
作者:
virid
题目:
.....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24.166.231.*
你都找到相关法律条文了,还需要问吗?
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两次招标失败并备案后,直接与第二次招标时的投标单位进行谈判以确定合同他方。
2015-09-16 22:53:17
**
贴子回复
:
作者:
zouzm0222
题目:
七部委令上面备案不再招标的前提条件是两次公招报名家数都不够
MAIL:179472466@qq.com
IP地址:119.6.88.*
七部委令上面备案不再招标的前提条件是两次公招报名家数都不够,而招标投标法只说了否决所有投标的要依法重新招标。我问的问题是如果第一次报名家数够但是流标了,第二次报名家数不够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可以备案后不再招标?
2015-09-17 09:32:09
**
贴子回复
:
作者:
virid
题目:
.........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75.153.41.*
当前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经过两次招标失败后,就可以实施经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后采取其它方式确定中标人。即不论两次招标失败的原因,只轮有两次招标失败 的事实。当然,你公司也可继续采用招标的方式继续招标,以确定中标人。值得注意的是,不要盲目的实施招采,还是要分析失败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毕竟项目要有人去建设,不能一直摆着,耗费资源去浪费,产生效益才是实际。
2015-09-17 10:01:26
**
贴子回复
:
作者:
zouzm0222
题目:
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说明这种情况
MAIL:179472466@qq.com
IP地址:119.6.88.*
谢谢,就是业主方很纠结,认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说明我上述的情况下可以转谈判。
2015-09-17 10:13:20
**
贴子回复
:
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两次招标失败后后续工作的处理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30.*
详细拜读了你的问题,有以下看法:
1.“第一次招标通过初步评审少于三家导致竞争不足流标”的结论值得商榷。你提出的法律法规均不能作为依据。应依据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的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这里说的是:“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如果是:“虽然效投标不足三个但是并不明显缺乏竞争”时,就不能否决全部投标。那么如何判定不明显缺乏竞争呢?本人认为实施方案合理,投标价格招标人可以接受,也即在合理的范围内,就是有明显竞争,否则就不会投出合理的投标价格。投标人的竞争不是在提交投标书之后,而是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所以你们第一次招标通过初步评标有效投标少于三家,就认为“竞争不足”的结论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有效投标是一家或者两家其投标价格合理,并被否定其投标,他们投标价格已经通过开标公开,再投标时他们将处于极不公正的被动局面。结论:你们的第一次招标采用“流标”是不慎重的!
2.第二次招标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有以下处理办法:
(1)找出两次招标失败的原因,修正招标文件后再进行第三次招标。
(2)两次招标失败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再经原招标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选择承包人、供货商或制造商可以采用的办法有:1)就用第二次投标的两家或一家投标人,进行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从中确定中标人;或者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选择承包人、供货商或制造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9.18.
2015-09-18 11:10:41
请
登录
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