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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联合体合同签署问题
作者:ybcust
题目:联合体合同签署问题
MAIL:yb@catr.cn
IP地址:110.83.51.*


签署联合体合同时必须要签署一个多方合同吗,还是可以和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签署其负责内容的合同,求解,谢谢!

  发贴时间2015-09-22 17:41:59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23.138.215.*




既然是联合体,就得共同签署一个多方合同,因为联合体是临时组建的,将来是共同与招标人之间就招采项目承担责任,而分别签署的合同,只能在两者之间有效,也就是说最后形成的结果是招标人同时面对的不是临时组建的联合体,而是面对临时零散的单一体,那么招标人就根本不需要在招采项目中允许联合体存在。





  发贴时间2015-09-22 19:33:22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联合体合同签署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32.*




  本人在本栏目(工程招标类1127条目联合体投标问题)做过回答,转载如下,请你参阅!
  关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和实施管理以及业绩分割等问题
  针对你提出的具体问题并结合本人经历,看法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包括的主要内容是各成员股份、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担招标项目的连带责任。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三款规定:“联合体中标的,其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协议书上不仅是牵头方签字,应由所有成员分别签字。只有这样才能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在合同执行期进行合同管理时,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体)所有联系都是通过牵头人进行的,比如往来信函、进度报表、质量报表、各期付款要求等均由联合体内部进行汇总统一由牵头人签署上报,以及以牵头人为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各种会议。因此联合体协议书由有各成员签字的对牵头人的授权书。
  3.联合体业绩如果属于不同专业联合体(即强强联合)应按完成项目不同专业分享业绩。如果属于同一专业联合体共同享用业绩。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9. 02.
  依据上述回答,切记招标人直接与联合体各成员单独签订合同。一旦发生某成员无法(不可抗力以及违法破产等事件发生)履行合同义务时,其他成员不承担连带责任。这将给招标人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也正如virid老师所说的:“而是面对临时零散的单一体,那么招标人就根本不需要在招采项目中允许联合体存在。 ”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9. 24.






  发贴时间2015-09-24 09:57:05 
 ** 贴子回复

作者:ybcust
题目:谢谢二位老师
MAIL:yb@catr.cn
IP地址:219.239.97.*




谢谢二位老师





  发贴时间2015-09-24 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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