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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不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是否可以代理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采购
作者:xlzhong
题目:不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是否可以代理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采购
MAIL:xlzhong97@126.com
IP地址:58.211.117.*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如果是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货物)等)采购的工程,即使是不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只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也应该可以采购。现在政府采购资质取消,只要营业执照上有招标或采购这项就可以做,是这样吗?

  发贴时间2015-10-09 15:11:44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23.138.23.*




针对政府采购的工程,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必须实施招标方式采购,实行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因此工程不能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违者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处理。也就是没有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属于违法情形,实施了非招标方式的采购也是白搭。
在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了《条例》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也就是在其资质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而不是没有资质变相实施,那只能让你们更加被动。







  发贴时间2015-10-10 03:29:13 
 ** 贴子回复

作者:xlzhong
题目:不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是否可以代理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采购
MAIL:xlzhong97@126.com
IP地址:58.211.117.*




我的意思是这样,按达到一定规模(如工程200万以上)必须按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进行的,必须按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要求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个人感觉就是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主要适用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或者各省市规定的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二种方式),但是规模以下:如50万的小工程项目,不在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范围之内,可适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只要营业执照上有招标或采购这项就应该可以做,不知对否?





  发贴时间2015-10-10 09: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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