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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工程类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后报名少于三家怎样处理,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作者:hnwzw
题目:工程类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后报名少于三家怎样处理,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MAIL:1300056854@qq.com
IP地址:125.46.12.*


大家好,请问工程类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后报名少于三家怎样处理,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发贴时间2015-11-05 10:02:16 
 ** 贴子回复

作者:HBTC
题目:关于少于三家的问题
MAIL:573978503@qq.com
IP地址:119.102.131.*




重新招标,法律法规有规定





  发贴时间2015-11-05 15:14:24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少于三个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2.*




  法律法规没有有关报名程序的规定,因为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就意味着报了名,所以无需报名程序。但是第二十八条一款最后一句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三个,也即是提交投标文件少于三个。发生上述问题时,应首先查清其原因,如果发售文件时间太短,可以发布通知延长发售时间,如果延长发售时间影响合理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时,也应延后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果是由于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工程规模大,工期紧张,或者资格条件过高等原因,应通过修改公告,并延后购买文件的时间。同样也应适当延后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时间。之所以采取上述措施,是因为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就意味着提交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如果某投标人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时,招标人是不能接受的,因为非正常渠道获得的文件与正常渠道文件有别时,将是很难处理。),其后果必然是重新招标。如果属于后者又来不及修改时,只能准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1. 06.






  发贴时间2015-11-06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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