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使用投标保证金抵转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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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没有这方面的有关规定,但本人认为不能用投标保证金抵转招标代理服务费。因为这是两笔截然不同的费用。是不同阶段发生的费用,而且数额也不相同。当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之后,就应及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不退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违法;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获得项目进度付款后,中标人才有钱进行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如果那时中标人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时,可以依据招标文件或者合同的规定,通过仲裁或法院投诉解决合同纠纷!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1.07
2015-11-07 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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