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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主题
: 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何处置的问题
作者:pjztb1
题目: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何处置的问题
MAIL:pjzfcgzx@163.com
IP地址:220.191.229.*
工程招投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何处置,在条例中看不到有详细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常有发生。请专家,如何处置比较妥当:在网上发一个公告公开告知就可以了吗?
2015-11-12 11:16:39
**
贴子回复
:
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关于不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处置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55.*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条件(如投标人放弃投标、不交纳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时)发生后,应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及时告知违规的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并规定一个时间改正错误,否则将不退换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即可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是给招标人造成了损失,因此这部分保证金用于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1.13.
2015-11-13 1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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