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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协会已明确《招标采购代理规范》即将实施,不知招标师命运如何?
作者:aqxsdwsl
题目:协会已明确《招标采购代理规范》即将实施,不知招标师命运如何?
MAIL:aqxsdwsl@126.com
IP地址:36.63.12.*


协会已明确《招标采购代理规范》即将实施,不知对我们招标师有哪些要求?请先知道专家能否早透露点消息。

  发贴时间2015-11-21 23:27:48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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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招采现在的确该予以规范,就应该采取负责人制,没有法律约束的招采,纯属瞎扯淡。该论坛上不时有五花八门的方式违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损害国家利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阻碍招标投标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其情形如同当初未实施建造师责任制度一样,建造师是事中,招标师是事前,两者相互相成缺一不可。我是重庆人,工作和生活一直在重庆,在招标投标管理方面,个人认为安徽省阜阳市这一方面就做了榜样,如果招标项目以招标师为负责人制就更好了。
以下是网址和地方规章。
http://www.zgj.fy.gov.cn/view/staticpags/tzgg/ff8080814f9ae6cb01505b7643530298.html
关于印发《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阜招管〔2015〕104号
各有关单位:
    经2015年9月30日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从业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和《关于印发阜阳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2〕3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入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进入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建立档案,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代理机构在进入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前,应建立档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资质)证书》;3.《进皖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登记备案回执》(省外企业提供);4.本地(阜阳市行政区域内)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外地(阜阳市行政区域外)代理机构本地业务负责人任命书及联系方式;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进场从业招标师执业证书、执业印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现场签名材料;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五条 代理机构在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并将一万元代理保证金通过基本账户缴入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专户。
    第六条 招标代理工作实行招标师负责制,形成的 相关成果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等)、开标记录、中标通知书等应由招标师加盖执业印章并签名。
    第七条 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成果文件和资料应当报招标人、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第八条 从业不良行为情形(附后)由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予以公布。从业不良行为包括严重不良行为、一般不良行为、轻微不良行为。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处理。
    第九条 从业不良行为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发现:
1.市场主体异议、投诉或举报等过程中发现;2.监督人员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3.在督查、审查等过程中发现;4.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现。
    第十条 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不良行为的,经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后,做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限制一定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代理业务进场交易及不予退还代理保证金的处理。
    第十一条 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9月30日起执行。






  发贴时间2015-11-22 14: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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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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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场从业不良行为情形
一、严重不良行为
1.违法、违规从业行为的;2.未拒绝招标人提出的违法、违规要求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3.为招标人提供违法、违规的咨询服务的;4.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5.擅自修改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成果文件的;6.未按要求使用我市制定的示范文本的;7.开标等活动现场组织混乱的,8.因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等资料前后条款互相矛盾,引起争议或投诉等问题的;9.未经批准推迟开标、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开标或因从业人员迟到不能按时开标的,擅自中途停止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10.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等资料与提供评委会评标所使用的资料不一致的;11.开标记录、公示信息出现错误的;12.项目负责人员(项目负责人、招标师)不是本单位人员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提供虚假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13.因不当代理行为导致招标过缓、招标失败,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14.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二、一般不良行为
1.进入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的从业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2.从业人员擅自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封闭区的;3.开标时招标师不到场的,开标记录未经招标师现场加盖本人执业印章并签名的;4.定标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的;5.未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6.见证的合同条款违反招投标有关文件规定的;7.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三、轻微不良行为
1.进场从业人员未按要求挂工作牌;2.评标结束后未按规定及时封存开评标资料或解封后保管不善的;3.代理业务资料未及时完整建档立卷和移交招标人、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的;4.其他轻微不良行为。






  发贴时间2015-11-22 14:51:41 
 ** 贴子回复

作者:kunlang
题目:协会已明确《招标采购代理规范》即将实施,不知招标师命运如
MAIL:345123149@qq.com
IP地址:118.122.142.*




这个必须顶起!规范化运作,为阜阳市点赞!





  发贴时间2015-12-07 12:51:05 
 ** 贴子回复

作者:617298300
题目:招标师前途
MAIL:617298300@163.com
IP地址:171.215.34.*




现在有多少招标师在做代理?招标市场太乱了。谁都可以做代理,包括种菜的。





  发贴时间2015-12-07 13: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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