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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问一个适用法条
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问一个适用法条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218.56.47.*


某项目设计招标,招标技术规格书是某设计院,但该设计院也想来投标,这样肯定是不可以的,那么适用法条是哪一条呢?
查了一下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中没有专门说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计委令[2003]第30号)”中有说提供前期咨询、设计的不能参与投标,但这个主要针对施工。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2003]第2号)”中却没有类似的法条。


  发贴时间2015-11-30 19:49:47 
 ** 贴子回复

作者:一个柏树
题目:该设计院是可以来投标的
MAIL:345702204@qq.com
IP地址:139.205.114.*




首先,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该设计院是可以阿里投标的;其次,本案可看作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确定了技术规格书,第二阶段以技术规格书为基础招标时,不得排斥选定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单位,再者,从发包人角度来说,由该设计院前来竞争更能提高招标时的可竞争程度,促使各个投标单位更加认真负责的参与项目分析论证以及投标





  发贴时间2016-05-10 22: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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