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时可否重新招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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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少于3家时,在投标截止时提交投标文件的不可能3家或3家以上。因此可以判定重新招标。但是这个问题曾有过争论,即个别潜在投标人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招标文件,并提交了投标文件,因此有超过3家的可能。本人认为依据非正常渠道获得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是不应接受的,因为这很可能从不同渠道获得的招标文件是不一致的,因此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是同一基准线上投标,也就是说投标条件和投标报价条件不一致,这会造成误评,也会使得合同实施时依据的合同版本不同而造成支付和验收的困难。
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时,通过分析是因为发售时间不足引起时,可以通过延期通知,增加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请注意这时应保证合理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日)。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09.
2015-12-09 1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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