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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作者:我要提问题
题目: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MAIL:82688511@qq.com
IP地址:61.144.42.*


某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和设计单位,已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现由于项目规模调整,总投资从9000万调整为14000万,请问该项目代建单位和设计单位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发贴时间2015-12-08 11:58:22 
 ** 贴子回复

作者:我要提问题
题目:补充提问
MAIL:82688511@qq.com
IP地址:61.144.42.*




依据是什么?





  发贴时间2015-12-08 12:04:50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12.90.151.*




个人意见,不用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发贴时间2015-12-08 18:53:26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对已签订的服务合同是否终止并重新招标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12.*




  项目总投资从9000万元调整为14000万元,而其服务项目(项目代建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服务费用增加的不会太多。因已经选定单位并已经签订了合同,已经不属于招标阶段,而是合同实施阶段,应依据签订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处理。
  如果重新招标,就意味着原已经签订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也应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由于发包人的原因终止合同时,应赔偿代建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所有投入费用,同时还应补偿由于终止合同造成的利润损失。所以重新招标招标人所承担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应慎重!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09.






  发贴时间2015-12-09 09: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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