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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抱着标书到开标现场,其投标有效吗
作者:guest
题目:投标人抱着标书到开标现场,其投标有效吗
MAIL:guest
IP地址:222.140.112.*
请问刚好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抱着标书到开标现场,其投标有效吗?同时,投标截止时间是否包括投标人登记投标时间。若包括,其投标就无效,以上看法对吗?
2008-06-17 18: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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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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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est
题目:
回复
MAIL:guest
IP地址:222.140.112.*
应该视为无效,一般招标文件规定的都是“投标截止期以前”,他正好在投标截止期感到,应该算是无效的,再者,从代理机构的角度出发,接收很容易引起告状,就算最后没事也影响公司声誉!
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在投标文件递交表上签字确认”
个人意见!不知对否!仅供参考!
2008-06-18 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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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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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est
题目:
法律界定问题
MAIL:guest
IP地址:221.223.54.*
法律中的送达开标现场的含义是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现场,这里的开标现场一般为会议室,只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进入了开标会场,招标人就应按照受理程序检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决定是否受理。
本问中,需要按照法律含义处理: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已经送达至开标室,即进入了开标会场,如果是,则招标人应受理。否则不能受理。lfm
2008-06-19 16: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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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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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est
题目:
关于投标是否有效的问题
MAIL:guest
IP地址:123.116.138.*
《招标投标法》和相关配套性文件都规定,投标截止前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前包括截止时间,所以他的投标是有效的。我本人始终不得其解的,为何总把投标人置于一个不平等的位置上。就好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允许或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是对投标人的施舍,是投标人求助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这种心理状态是要不得的,一个明智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欢迎投标人投标,想法设法吸引更多的投标人投标。这样才能招好标,才能增加竞争,增加更多的选择性。所以我呼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要动不动就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动不动就把投标人的投标当废标处理。这样做是不利于招标投标事业发展的。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8.6.20.
2008-06-20 11: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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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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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est
题目:
同意唐广庆老师的看法
MAIL:guest
IP地址:124.66.77.*
同意唐广庆老师的看法
余以军
2008-07-11 15: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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