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电子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建设研讨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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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汉阳
2008年6月14日上午,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主办的“电子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建设研讨会”在国际关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我院院长刘慧教授、我所副所长张澜涛教授等教师,以及部分博士生、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蒲淳局长亲临会场参与研讨。我国政府采购顶级法律专家于安教授、曹富国教授和徐焕东教授,以及《经济日报》政府采购编辑部林初宝主任、王联华高级顾问和赵勇副总经理等出席了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是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承担的,受财政部委托的世界银行“加强中国电子化政府采购能力”技术援助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所主要负责电子政府采购的规划与立法研究工作。在刘慧教授的主持下,全体课题组成员进行了大量研究,经过实地调研、资料整理、专家研讨、撰写修改,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目前已经完成了《政府采购法》的修改建议及《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草稿。本次会议主要就这两份草稿进行专家研讨。
我院李家兴院长助理到会并致开幕词。会议正式开始后,做为课题组负责人,刘慧教授首先介绍了课题背景、进展情况及课题报告主要内容。接着,本课题组协调人吕汉阳博士代表课题组介绍了《政府采购法》修改建议和《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草稿的起草思路。随后,与会专家就这两份草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有的专家认为本课题意义重大,电子政府采购是世界上政府采购发达国家公然的未来发展方向。有的专家认为现行的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许多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电子化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改善。有的专家认为信息化对政府采购将有革命性的作用,必须要用发展的眼光和全球的视角来考虑问题,将思路放得更开,以技术上的突破带来体制上的突破,最终带来体制上的完善。还有的专家认为电子化可以节约资源,有利于绿色采购。而针对法律上存在的问题,专家们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有的专家提出“电子竞标”与“电子反向拍卖”的翻译差别问题,在实践中推广电子化的方法问题和《政府采购电子采购管理办法》(草稿)与《政府采购法》的定义方式必须一致等问题。有的专家提出在实际操作中,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和纸质合同不同时以何为准的问题,以及一些针对法律中的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有的专家提出如何完善电子竞标,供应商资格信息化和定标中必须以电子资料库为基础,专家为辅等有关问题。有的专家还提出了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立应该注意8个统一:即统一编码、统一商品、统一流程、统一风格、统一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界面、统一安全管理。
此次会议的召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我所电子政府采购课题研究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也为我国的电子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研究做出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电子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2008-06-18 10:0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