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投标函报价表格中编号错误的修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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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因此结合你的问题“投标函中报价表格中的招标编号不对”是属于上述可以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建议评标委员会通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澄清,并给与修正就是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24.
2015-12-24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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