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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邀请招标问题
作者:庐州公共资源交易
题目:邀请招标问题
MAIL:hefeizhaotoubiao@126.com
IP地址:60.166.8.*


建设工程第一次招标因第一中标人违规,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要求重新招标。但重新招标时没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问采用邀请招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贴时间2015-12-24 17:09:50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24.166.244.*




法律依据当然是《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必须满足“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其二必须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方可执行,招标方式只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否则,依照《条例》第六十四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之规定予以处理。






  发贴时间2015-12-24 17:31:55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因第一中标人违规取消中标资格重新招标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1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应称为第一中标人)违规(已经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他的违规,肯定不是评标委员发现的,谁发现的?),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是对的。但是不能因为否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就决定重新招标。而应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或者确定为中标人。否则就无需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多名中标候选人和排序。严格讲所有中标候选人都有问题并被否决时,才可以重新招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25.






  发贴时间2015-12-25 10: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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