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多标段“统一”定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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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合同范围划分的原因,其中类似的阀门既有甲供(业主采购)又有乙供(施工单位采购),按照规定,这些阀门均应公开招标,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委托了同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这些阀门,从工程维护和备品备件方面考虑,希望由同一制造商提供。于是问题就出来了,同一设计院设计的类似的阀门,招标代理机构一样,供货进度一样,潜在制造商也一样,因为招标人(即合同买方)不一样,人为的变成了二个标段,在这种情况下能否采取措施,合法合规的授标给同一制造商。
注:因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属同一集团,所以需要招标人决策的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的派出等内容都好协商,关键是是否能合法合规。
2016-04-21 15:0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