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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中标结果公示期三天已过了,未中标单位投诉怎么处理?
作者:蓝月
题目:中标结果公示期三天已过了,未中标单位投诉怎么处理?
MAIL:360423529@qq.com
IP地址:218.56.47.*


请教专家:
    中标结果公示期三天已过了,未中标单位投诉中标候选人业绩造假,可以不予受理吗?依据是什么?

  发贴时间2016-09-14 10:06:21 
 ** 贴子回复

作者:陈三公
题目:异议与投诉是不同的
MAIL:chenping87633901@163.com
IP地址:42.84.133.*




个人意见,谨供参考。
先看两段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评标结果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诉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可以看出,异议与投诉是不同的。异议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而投诉是投标人向政府监督部门提出。
    异议的提出期限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一般在3日内。过此期限,招标人可不受理。
    投诉的提出期限是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即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本案例公示期虽过,但投诉期没有过,政府监督部门应该受理。






  发贴时间2016-09-14 10:51:39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101.226.69.*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还有一段描述: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系指:中标候选人公示)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在法律法规中措辞“应当”,即为“必须”。
      由此可见,政府监督部门有权不予受理该投诉。
      可能有的网友要问:若中标候选人业绩造假的确是事实,该如何处理呢?建议:可依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或仲裁法,在各种方式的时效内,依法提出民事诉讼或民事仲裁,判决或裁定其中标无效。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6.9.14






  发贴时间2016-09-14 21:29:01 
 ** 贴子回复

作者:李李李
题目:不予受理
MAIL:419121026@qq.com
IP地址:220.165.111.*




中标候选人提供评审的业绩属于保密性文件,所有投标人应不得而知。参照《条例》第六十一条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执行





  发贴时间2016-12-16 11: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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