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宪
题目: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出具制造商授权书不影响38号文规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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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家数的计算与是否要求投标人出具制造厂家授权书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财办库【2003】38号文规定:“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因此,采购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此规定,从而保证至少有3个不同品牌型号的产品参与竞争。无论采购人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出具制造商授权书,都不影响这个规则的适用。
2016-10-27 18: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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