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不同行业领域设定资质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21.*
|
|
我在此说明,本人没有说过:“市政资质能承接公路及桥梁”。但是本人从来就是反对只用资质核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由于本人年迈,已经离一线多年,对各行业确定的资质条件不了解,因此也就无发言权。本人更赞成:用“是否做过与招标项目相当规模的相类似项目”作为核定投标人的投标合格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是从事土木工程的投标人,曾做过相当规模的公路或桥梁,无论从事市政、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等土木行业,都可以承接。
结论:只要做过相当规模的相类似的工程项目,就是招标项目的合格投标人。这才是本人的观点。这个观点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现在是不能执行的,但是我仍相信,总有一天会废弃资质条件!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1.16.
2017-01-16 17:1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