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修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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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前,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有任何问题,包括评标方法,都是可以修改的。但是为了投标人有时间对招标人的修改做出响应,必须在投标截止15天前,发出书面修改通知。如果不足15天,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以后招标人就不能对招标文件,包括评标方法,都是不能修改的。因为这样的修改投标人是无法做出响应的。比如项目经理业绩分,只能继续依据评标方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标。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即使招标文件中的错误,在开标以后也不能改动,因投标人已经不能做出响应了。如果招标文件中的错误属于违法时,只能终止招标,修改招标文件后再重新招标。不违法就只能错下去,用错误的条件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以及评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1.16.
2017-01-16 17: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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