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郭
题目:回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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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理解:
1、采用“暗标”进行招投标其初衷是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就是评委看到标书(一般是技术文件部份),但不知道这是哪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按照投标文件优劣进行评分。现在很少采用这种方式了。
2、“暗标” 要求不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单位等,同时对字体大小、文字排版等要求很苛刻,投标文件编制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很有可能造成废标。一般采用“暗标”进行招标,招标文件中应该对“暗标”编制有明确要求,同时在废标条款中也应该对“暗标”有相应的条款。建议查阅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2017-03-16 16: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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