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钱 题目:修改《招标投标法》的时机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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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投标法》修改之我见
一、《招标投标法》颁布5周年的时候,有人提出要修改《招标投标法》。例如,时任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主任的谢××。其提出的主要修改内容是进一步剥夺招标人的合法权益。老朽曾对其提出的修改内容逐条进行过驳斥。
二、《招标投标法》颁布10周年的时候,又有人提出修改《招标投标法》。提出的修改内容依然是进一步剥夺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三、如今,《招标投标法》已颁布18年了。最近几年,就不断有人提出要修改《招标投标法》。
四、老朽以为,《招标投标法》还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对规范中国招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纵观最近10多年来的中国招标,的确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出现,并非是《招标投标法》之过,而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一些部门和地方的规章造成的。
六、中国招标的当务之急,不是修改《招标投标法》,而是必须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让《条例》回归《招标投标法》。
七、老朽认为,修改《招标投标法》的时机尚不成熟。如果现时修改,很有可能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去修改《招标投标法》。如果这样的话,其后果将是不寒而栗的。
2017-07-04 10:3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