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na911 题目: 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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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九)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提问:国有资金投资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某工程建设项目,经过公开招标选定了某设计单位承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施工业务允许分包。请问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时(达到招标限额)是否应当经过招标?依据是什么?
2017-07-27 09:2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