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广庆
题目:关于参加项目方案设计的单位能否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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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本栏目综合类1389号回答相同的问题,现转载如下;
关于设计单位参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问题
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该招标项目投标。我的理解这里的“招标项目”是指施工项目,不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参加前期设计咨询的设计单位是否无资格投“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标,在法律法规上没有具体规定。只是在《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因此这个规定说明,参加招标项目前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是可以参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达拉斯2017.12.15.
以上供你参考。
唐广庆于达拉斯2018.01.20.
2018-01-21 0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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