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mailang18 题目:民营企业自行组织招标,投标人不到场是否是招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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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大型饮品民营企业,公司内部设立招标管理部门和装备部门,有专业工程师,在2017年12月份我公司自行组织了生产设备采购招标活动,标的额600多万元。招标文件的拟定、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投标保证金的公对公转账收取均有我公司组织完成,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邀请了5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我公司分别告知5家投标单位,把投标书邮寄给我公司即可,不用派人过来。有我公司招标监督部门与装备部专家工程师组织开标评标。请问这是招标行为吗?
2018-08-03 10:4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