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hjb 题目:恳请徐鹰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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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 48号)第五条规定“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本人对《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有如下疑问:
1. “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那么,二级建造师是不是只能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还是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无需注册建造师担任?
2.“民航与机场工程” 注:“2、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那么,是不是一级和二级建造师都可以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还是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执行?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是不是无需注册建造师担任?
3.“水利水电工程”注:“1、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那么,是不是一级和二级建造师都可以担任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是不是无需注册建造师担任?
4. “电力工程等七类工程”没有“注”,那么是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执行还是说“这七类注册建造师”的一、二级执业规模未作明确的界定,在法律未强制性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可自由确定、自由设置?”
2019-10-14 15: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