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投标有效期不存在暂停计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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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国家七部委2、27、30号令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因此不存在投标有效期暂停计算的问题。
第二,该项目招标,已经截标但未开标,涉嫌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开进行。如果是招标人被投诉招标活动不合法,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投标监管部门的要求暂停开标。如果是投标申请人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则不应当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009-08-20 09: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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