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dfox 题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可不可以要求某地的代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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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标中不能以具有某地的业绩对非某地的投标人歧视,不知在招标代理比选中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在四川省的招标代理比选文件中就区分了本地项目为国投项目,非本地项目为其它投资,我就闹不明白,是不是只有四川省的国有投资是国投项目,其它地方的投资为非国投,是不是四川省已经独立成国了,还是怎么着,不属于中国了,至少从字面上有这样的歧义。这样明目张胆的搞分裂,身为中国的招标投标协会,也应该有些话说。
下面解释摘自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文件(标准文本,2009 年版)
1.3.1 代理业绩包括“国投项目业绩”和“其他项目业绩”:
(1)招标代理机构的国投项目业绩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代理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业绩;
(2)招标代理机构的其他项目业绩是指除国投项目业绩以外的代理业绩。
在招标代理机构的国投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取得的代理业绩,简称“个人业绩”。
招标代理机构业绩应是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的项目业绩,不包括其造价、咨询、代建、项目管理等业绩。
1.3.4 招标代理机构的国投项目业绩,以比选网(www.sichuandaily.com.cn) 发布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上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为计算的依据。
1.3.5 招标代理机构的其他项目业绩,应当提供招标代理的有效业绩证明: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人评价意见。
2009-11-10 14:1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