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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运筹帷幄 掌控主动权 (4)
作者:lvhanyang
题目: 运筹帷幄 掌控主动权 (4)
MAIL:hanyoungbell@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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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加入GPA的规定与程序,目前我国应该做好附录清单出价的准备工作,等到真正谈判时,才能—— 
         运筹帷幄 掌控主动权 
 
■ 吕汉阳 (作者单位: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财经报 2006-11-01 10:03:34 

背景介绍 GPA的前世今生 

  GPA是在WTO的前身GATT(关贸总协定)举行的第七回合谈判,即“东京回合”谈判的过程中形成的。该《协议》文本于1981年1月1日正式生效,确立了第一个国际性的政府采购贸易的权利与义务框架。其后GPA进行了两次修改和完善,逐步降低了各国保护国内产品和供应商的程度,减少了对外国产品和供应商的歧视,增加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它对规范世界政府采购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入世时,我国政府承诺:中国将自加入时起成为GPA观察员,并将尽快通过提交附录1出价,开始加入该协定的谈判。2006年4月,我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访问美国时承诺,中国将在2007年底之前提交加入GPA的条件,也就是说,我国将从2007年底开始,正式启动加入GPA的谈判。 

    附录1规定加入方承诺开放的具体政府采购的范围和领域,包括采购实体、服务和工程服务范围。附录1下包含有5个附件,附件1罗列中央政府采购实体,附件2罗列地方政府采购实体,附件3罗列其他所有实体,附件4说明政府采购的具体服务范围,附件5说明具体工程服务范围。




  发贴时间2006-11-05 11: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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