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tba 题目:论坛成果交流——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刘波呼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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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刘波在论坛征文中指出: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应该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她认为,《招标投标法》的实施对规范市场、节约资金、保证质量、保护国家利益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但是针对目前招标投标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该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因此,管理起来缺乏法理依据、可操作性不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尽可能多地解决目前招标投标市场上存在的问题并前瞻性地预留以后修订、发展的空间。作者在文中列举了以下十条理由并逐一进行了分析:
1、要真正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体现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2、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改变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倾向,完善招投标质疑与投诉办法, 形成协调顺畅、高效便捷的政府监管程序。
3、建立统一、权威的法规政策环境。全面清理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各类法规和政策文件,彻底废除与《招标投标法》相违背的法规文件。增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操作性。
4、确立招标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要求,完善招标从业人员后续教育体系。应明确招标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并对取得资格的招标业务人员的后续培训做出规定,以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5、管理机制创新。在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管理中,发挥专业招标机构的示范作用。在具体管理职能的履行上,应确立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作为招标投标行业管理机构的主导地位,发挥其延伸管理和服务作用。
6、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建立权威的评标专家系统,组织招标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活动既可以为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又可以通过掌握市场主体的活动保证管理措施的落实。
7、加强对市场和理论的研究。要研究如何体现“三公”原则,规定严格的信息发布方式与渠道,制订科学的招标程序和合理的评标方法等。
8、规范资格预审环节。规范资格预审是防止招标人暗箱操作,投标人围标串标的关键环节,也是预防工程招标领域腐败的重要一环,必须加强管理。
9、推动建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长效修订完善机制,拓宽强制招标范围,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10、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投标人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全国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信息平台共享,从根本上杜绝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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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18:2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