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这种模式是垫资承包还是融资?
作者:xzlXZL
题目:这种模式是垫资承包还是融资?
MAIL:18678732779@163.com
IP地址:60.211.250.*


请教:政府投资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发包,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应付款的50%,余款两年内付清,并支付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这种让中标单位筹集一部分款项进行工程建设,并支付应付款利息的模式属于“垫资承包”还是属于“融资建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吗?

  发贴时间2012-06-28 17:09:08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供参考,欢迎指正)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20.178.82.*




    根据网友提出的背景材料,个人认为:此情形不完全属于要求承包人垫资承包的情形,里有如下:
   垫资是发包人延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比如通常的"按月/旬支付",按"形象节点支付"等)且不补偿因延迟支付而补偿施工方的资金利息损失.
   目前,政府鼓励投资渠道多元化,并可采取各种融资方式进行以下类型的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促进经济落后地区发展的项目、科教文卫等社会项目以及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等项目,这些项目基本上是属于政府投资的范畴,当政府资金有限或出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前,报经发改委等具有审批权部门的批准,可以采用BT、BOT、BOOT等融资投资方式,这些特殊的投资方式与“垫资承包方式”的最大区别是:发包人是否支付承包商因支付工程款的延迟而得到相关利息(垫付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补偿。
   个人意见,欢迎网友和老师指正。

                         安徽  徐鹰






  发贴时间2012-07-18 07:42:29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