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须尊重企业在招投标市场的主体地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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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须尊重企业在招投标市场的主体地位2
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余以军
(接上文)
企业是招投标市场的主体,笔者认为应该体现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在小民主服从大民主的基础上,招投标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为准则由大家共同制定和修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退出由大家共同评;企业的招投标信用情况由相关企业会员共同评;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入条件由大家共同定;市场运行规则由大家共同制定和修改。总之,就是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所要求的“通过行业自律”方式而不是行政干预的方式“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 招投标的“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由广大企业通过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通过招标投标协会这个平台来共同制定。
尊重企业在招投标市场的主体地位,相关行政部门须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认真转变职能,从招投标市场具体事务中抽身出来,以行政执法支持招投标行业自律,切实通过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完善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尊重企业在招投标市场的主体地位,作为相关单位共同体的招标投标协会须充分听取广大企业、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集中民智;须尊重会员在协会的民主权利;须严格执行广大会员共同制定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诚信;须向党和政府真实反映行业现状与呼声,广泛争取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执法支持行业自律,使政府对企业在招投标市场主体地位的有力支持得到充分展现,深层次为政府服务。
恢复企业在招投标市场的主体地位,更需要广大涉及招投标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切实依靠招标投标协会这个平台发挥出自己的主体作用,履行自己的权力、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大家共同建设好招投标信用体系、评标专家库、招投标自律市场等软硬件体系,共同监督这些体系的运行,共同思考和完善这些体系的运行规则,切实发挥出首创精神,体现出群众的创造活力,同时实现安定有序参与市场管理事务,建设和谐的招投标市场。
2007-11-11 17:3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