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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请问老师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业绩的设置
作者:kongde
题目:请问老师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业绩的设置
MAIL:9408163@qq.com
IP地址:1.205.228.*


老师您好!有个一农田治理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建安费为2000万,第二标段建安费为1000万。要求投标申请人类似业绩为1个,金额为500万以上,有申请人质疑:本项目最小的标段都为1000万,按照类似业绩应该是不小于投资额或建安费的80%。

请问:1、此资格预审文件业绩设置是否合理?
      2、要是不合理有没有依据?
      3、怎么回复申请人的质疑?

     非常感谢老师您!

  发贴时间2014-10-16 17:33:48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业绩设置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10.*




  看到你的问题我非常高兴,因为很少有人提到这类的问题。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资质” 上,忽视了资格的业绩方面。实际上业绩是十分重要的,而资质要求是不科学的。本人参与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国际招标,从未对资质有任何要求,只对业绩上要求。如河南省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拦河坝(心墙堆石坝)为154m,资格要求是完成过100m(65%)以上相类似的坝型。为保证更多投标人参与竞争,业绩不能要求过高,一般采用完成过60%规模的相类似项目即可。
  结合你提出的问题看法如下:
  1.你们设置的业绩标准是偏低一些,特别是对第一标段。但是确定了也无可非议。我认为曾完成过建安500万元相类似项目,只要投标人有足够的资源(财务、人力、施工设备等)是可以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合同任务的。对完成业绩标准没有规范遵循,只能依据竞争情况。通过市场调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多时,标准可以高些,反之可以低些。投标人控制在7~15家最好。
  2.正确回复投诉人只有一句:“为吸引更多投标人,以保证有足够竞争”。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10.17.






  发贴时间2014-10-17 09:23:32 
 ** 贴子回复

作者:qian56789l
题目:关于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业绩要求
MAIL:qia-lin@sohu.com
IP地址:114.233.170.*




唐老师您好!关于施工企业业绩的问题您的观点与大多数人一致,但我省以省住建厅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且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仅可以增设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但在执行过程中,关于“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招标监管部门的认定又是模糊的,作为一个代理人员来讲在文件、监管部门、招标人之间很难协调。目前,我区出现一个百十万元或几十万元项目投标单位出现五六十家,有的出现一百多家,者根据省住建厅发文件要求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需要四至五小时才能对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束,此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基本上已经是精疲力竭了,再对所有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一般只是应付的“形式”了,这种捡了“芝麻”丟“西瓜”的做法,省厅还以文件形式规定有这个必要吗?作为代理人员又有何法?





  发贴时间2014-10-18 16:55:23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再谈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业绩设置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46.*




  我认为你省对“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且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可以增设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是十分重要要的,是捡了“西瓜”丟“芝麻”,是向正确和国际惯例接轨进了一步,可嘉可贺!说实在的,从我国开始实行资质规定我是持反对意见的。资格条件用资质核定本身就不科学。但是本人力量有限只能任其发展。我想现在将到“资质”寿终正寝的时候了!用是否干过相类似项目作为资格核定条件是明确的,也是准确地!你干过就有这个经验和能力,未干过就无这个能力和经验。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什么是:“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应当说的清到的明!否则也就不具备代理资格。这样项目不可能有五六十家,甚至一百多家投标。真有这么多家投标,就不可能是:“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请注意,不能要求监管部门、招标人等单位熟悉此工作,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这样的能力!
  从你提出的问题看,评标委员会评四个小时的资格就已经是“精疲力竭了”?可怕!我参加鲁布革水电站和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评标,封闭在某地方近15天或20天才评完标,人也未崩溃!评标时间过短,带来的后遗症是很多的!
  建议:投标人过多时请注意可以适当提高业绩条件。控制现在7~15家为最好!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10.21.






  发贴时间2014-10-21 15: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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