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工程变更重新招标的问题
作者:tangjiayou
题目:工程变更重新招标的问题
MAIL:tangjy050969@126.com
IP地址:222.208.232.*


如题具体问题如下

  发贴时间2014-10-21 14:48:10 
 ** 贴子回复

作者:tangjiayou
题目:工程变更重新招标的问题
MAIL:tangjy050969@126.com
IP地址:222.208.232.*




我们这里有这么一项目,2009年发改委批的项目900万,招投标搞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施工没进场,一直拖到2011年,由于政策的变化,项目投资建设变成了2000万,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都变了,但是业主还是让原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然后现在投资又调到了3500万投资。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重新招标,有什么法律规定。





  发贴时间2014-10-21 14:52:25 
 ** 贴子回复

作者:祝东风
题目:工程变更重新招标的问题
MAIL:13557460@qq.com
IP地址:121.15.133.*




这个问题属于对于经核准的项目,发生变化如何对待的问题。

从内容描述看,项目属于审批或核准的范畴。对于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业主未按审批或核准的内容开展工作,根据规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改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有重新办理核准手续的规定。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原审批、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事项,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例中原有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已发生了变化,应重新办理核准手续后才应进行后续的建设施工工程。同时,原有项目一直未实施,如由原施工单位按新内容进行施工,属于变更了招投标内容,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不得进行实质性变更的规定。

因此,认为应业主与施工单位应终止原有合同,业主进行重新审批核准申报,并按核准审批内容进行招投标。对于原合同终止,业主或施工方有损失的,则需根据过错原则由过错方承担。

个人意见,供参考。






  发贴时间2014-10-22 10:48:24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