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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中标产品部分超预算,能否不改变总价只调整清单细节
作者:shenmo7971
题目:中标产品部分超预算,能否不改变总价只调整清单细节
MAIL:8257787@qq.com
IP地址:27.17.28.*


老师您好!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我单位通过政府指定的招标机构完成了一系列信息化硬件设备的招标工作(经费来源为财政经费)。招标机构待结果公示之后才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发给我们。我们在与供应商签合同的过程中发现投标方案中部分产品的报价超出了我们给财政厅上报的采购预算。经咨询,招标机构答复说他们只控制招标总价,不考虑分项的预算,建议我们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自行与中标单位协调产品细节及价格。
    请问这样做可以吗?有政策依据吗?

  发贴时间2015-03-10 10:25:14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分项价格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48.*




  如果采购方式非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时,而是采用招标方式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惯例,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各子项单价和合价,除算术错误外,是不能改变的,即报高不减、报低不补、漏项也不加的原则。如果依据上报财政厅的采购预算,协商调整产品价格时,报高于预算降下来,报低于预算加上去,就成了按预算结算了,也就是说何必用招标竞争!用预算包干就是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招标的基本原则。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03.12.






  发贴时间2015-03-12 15: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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