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yong
题目: 请教招标等标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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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二十日。只要不少于二十日就可以,你不要过分纠结。按你说的一号下午发出文件,21号上午开标,符合20天规定吗?我认为不符合,因为你是下午开始发的招标文件,已经不够一天的时间了,我们这里超过上午九点发,就要从明天开始计算。你的这句话:比如:1号下午14:00发出文件,按小时计应该是21号下午14:00满足20天,如果设为上午9:00开标,符合此处规定吗?我认为不符合规定,一号下午14:00发的招标文件到二十一号下午14:00时间上是够20天不错,但是如果你从21号九点开标只够19天,所谓的20天要以整天时间为准,你一号下午14:00发也只能从2号开始计算,所以你要从22号的上午九点开始开标。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意见!
2016-10-21 08: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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