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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咨询机构廉洁自律公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反腐败与廉洁从业工作要求,强化招标采购咨询机构自律约束,坚决遏制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维护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中招协)特制订本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建立健全以廉洁诚信为核心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招标采购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推动行业清廉、透明、健康、高质量发展。中招协招标采购咨询机构会员单位须严格遵守本公约,鼓励非会员单位自愿践行,全体从业人员须自觉恪守本公约各项规定。
第二章 自律守则
第二条 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人)、评审专家、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影响交易结果的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严禁以行贿、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从业人员严禁索取、收受投标人财物或接受不正当利益安排,严禁要求投标人为本人及特定关系人提供便利。
第四条 代理服务费标准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约定,杜绝“零费用中标+后续收费”、隐性收费、虚假报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折扣、佣金等费用须依法如实入账,严禁账外暗中返还、变相让利。
第五条 严格规范评审专家费用管理,不得额外发放补贴、礼金等。依法履行专家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确保支付全程合规可追溯。坚决抵制串通投标、操控招标结果行为,不干预、不诱导评审专家独立评审。
第六条 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泄露招投标各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招标文件、评审数据、评标过程等涉密或敏感信息;中标结果公示前,严禁泄露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评审情况,确保招标活动保密合规。
第七条 健全内部廉洁风险防控及责任追溯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不得以恶意诋毁、排挤其他招标采购咨询机构;不干预招标人(采购人)自主选择招标采购咨询机构。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推广应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审、在线监督等数字化手段,提升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全程留痕可溯、可视化监督。
第三章 奖惩机制
第八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招标采购咨询机构或个人,经查实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后,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协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等相关资格、在协会网站、《招标采购管理》杂志等平台公示曝光,建议暂停或撤销从业资格及评价证书;对守约诚信、廉洁从业成效显著的会员单位,予以通报、公示优良信用信息,并在行业服务、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公约由中招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可予以修订。本公约由中招协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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